是誰養成民間拖吊場這種態度的?
我不懂,他只是拖吊場不是「執法者」,
憑什麼可以用這種囂張的態度對待違規者。
又是一張氣死人的紅單,我就是要揉掉它洩奮!
當然洩完還要繳,這就是死老百姓。
今早車被拖,原因是我佔用車道,但明明是白線!?
好,不夠熟悉交通規則是死老百姓我的錯,
但他媽的有誰閒來沒事會詳讀交通大法規再上路的你告訴我?
問拖吊場為何我停白線會被拖,跟我解釋一下是會死嗎?會死嗎?
竟用很差的口氣對我說:「自已是不會上網查哦!」媽的!
他應該用這種口氣對我?
他應該這麼跩?
因為違規所以我應該忍受?
我絕對不服!
是怎樣!自以為草寫很帥是不是!有沒有考慮過別人閱讀的辛苦!
害我打錯電話!原因是把0寫的很像6!浪費我的通話費!
劃了白線卻說是佔用車道,
那幹嘛不直接劃黃線或紅線!是想拐誰!
來到拖吊場入口,看到違規者來,
用很機歪的口氣:「行照駕照拿出來啊!」
我不懂耶!什麼晚娘臉晚娘口氣啊!.................是在機車什麼鬼!!!
桌上被寫滿了違規者的抱怨
這間拖吊場位於板橋華江橋附近,
態度奇差的是一位吳小姐,還在辦公室裡怒吼說是我先臭臉,
我覺得妳瘋了才會幻想我給妳笑臉看!
扛棒掛上警察局的字眼,即使是與民營合作,
政府機關難道不該管制一下民營業者的態度嗎?
民營業者因為不是直接的公家機關,所以就可以這麼跩?
態度奇差,我覺得受辱,要他注意態度,竟說我先臭臉,
難道我他媽應該「哦哈哈~請把車哈還我吧哈哈~」這樣?
是天真妄想著違規者應該會笑著去領車嗎?
拖吊場保管費 1200 元,還比紅單貴,合理? 1200 的管銷費從何根據?
拒絕先繳紅單罰金給他,還不能先牽車?要我恐嚇說要報案才又改口說可以?
非得先繳交拖吊場的保管費給他才得以取車?想先牽車,不准?完全不通人情?
向他索取違規照片說員警沒繳回照片,還叫我明天再來,這是正常程序?
是不是我如果認識議員、委員,搞不好還能享有消單的特權!?
還是要我遮鼻子遮眼睛戴口罩,趁現在選舉,找個想上新聞的競選者爆料!?
或是學柯賜海拿著二塊破紙牌到處舉牌大喊我抗議!?
肖想著投訴到台北縣政府也可能就此石沉大海得不到回應!?
我一定會去監理所申訴這張紅單,並且一定要找到管道抗議該拖吊場服務態度!
即使是違規者違規再先,拖吊場即然收了我的保管費,也應保有為違規者服務之精神!
違規者不是罪犯!即使我只是個死老百姓,一個人去抗議可能無三小路用!
但我絕對秉持不服、不滿、不屑之精神強烈抗爭到底!
就像遠傳收我從香港發簡訊回台灣的 14 元簡訊費事件一樣,抗議到他客服副總出來道歉為止!
補充:
遠傳事件為 2007 年我從香港傳簡訊回台灣,台灣受訊者沒接到簡訊,但遠傳仍向我收取 14 元漫遊簡訊費,
我追根究底,遠傳回應是跨國的中繼台系統那端有問題,那 14 元是中繼台系統公司向他收的錢,
但遠傳卻向消費者我推說因為中繼台有收他錢,所以他也要收我錢,我強烈不滿,認為那是遠傳與中繼台之間的問題,
系統未能將簡訊傳達,為何消費者仍要吸收 14 元簡訊費?抗爭到底,遠傳道歉。